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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发布“先使用后付费”实施体系

2025-10-06 09:27:56|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南报网讯(记者 刘全民 通讯员 许升) 科技成果也能“先尝后买”了!近日,高淳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进会暨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发布会举行,会上发布了南京市首个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体系,这代表着高淳在全市率先启动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

“先使用后付费”是指高校院所将科技成果“零门槛”先行许可给企业使用,双方事先约定合作模式、费用支付形式和节点、违约责任等事项,通过约定采取“延期支付”“阶段性支付”或“收入提成”等方式支付费用。

为切实保障试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高淳探索建立了“办法先行、协议推进、政策激励、平台支撑、金融护航”“五位一体”实施体系。办法先行方面,高淳研究制定了《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试行)》;协议推进上,共建高校院所联合技术转移中心,明确校地协同推动“先使用后付费”的目标任务;政策激励方面,区级科技创新政策中新增了对高校院所联合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和“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成效的奖励;平台支撑上,依托市科技局的“宁科荟”平台开设“高淳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活动专栏”及科技成果清单活动专栏,供高校院所发布展示科技成果、企业遴选对接应用需求。

为有效破解“高校不敢放、企业不敢投”难题,中国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专门定制推出“淳科保”特色保险产品,精准匹配转化费用损失、专利被侵权损失、专利许可信用等险种,全方位护航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

当天活动现场,高淳与4家高校院所签约共建联合技术转移中心,并向4家单位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颁发科技成果转化专员聘书;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与江苏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签署“淳科保”保险协议;4家高校院所与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代表签约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项目。

在南京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处处长王保升看来,“先使用后付费”可为企业留足技术验证时间,降低获取科技成果的门槛和试错成本,也有助于盘活高校院所“束之高阁”的存量专利资源,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先使用后付费”是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高淳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紧扣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着眼转化机制堵点,聚力推动试点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贡献更多“高淳经验”。


责任编辑:杨静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