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培优扶强力度 建立服务“直通车”机制
南京制定新一轮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
南报网讯(记者 刘安琪 通讯员 宁发轩)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引进、培育和集聚各类总部企业深耕南京,着力提升发展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南京市支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加大培优扶强力度、吸引重点企业落地、提供引才育才服务、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帮助拓展融资渠道、服务开展国际合作、优化涉外人员保障、强化要素资源支撑、建立服务“直通车”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措施》提出,建立总部企业培育库,加强潜力企业、种子企业储备,实施全生命周期政策支持服务;开展总部企业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支持政策。
我市将吸引哪些重点企业落地?《措施》提出,围绕“4266”产业体系建设和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重点引育具有产业链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总部,并围绕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形成产业生态集聚。
《措施》明确,在推进创新载体建设方面,我市将鼓励总部企业建设国家和省、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持对接大院大所、重大创新平台,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宁转化;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鼓励总部企业产品设备纳入创新产品目录,支持申报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
在帮助拓展融资渠道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总部企业特点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总部企业参与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和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发起设立符合产业规划方向的行业性投资基金;发挥“4+N”产业基金集群作用,支持投向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项目。
在强化要素资源支撑方面,我市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依法依规协调用地、用能、环评、资金等服务要素和融资保障;鼓励总部企业制造业项目“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