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春梅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南京作为江苏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更要快马加鞭,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走在前、打头阵。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筑牢融合根基
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过程中,企业既是技术需求的主体,也是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的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筑牢融合根基,需要新的机制引领。
完善产业政策引导机制。产业政策是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南京应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南京“4266”现代化产业体系集聚。特别是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南京的软件产业基础雄厚,人才资源丰富,为人工智能算法的突破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可通过设立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基金,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发展。
创新共同体建设机制。企业是技术需求提出的主体,针对创新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南京应重视市场化平台和机制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组成技术创新共同体来凝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在产业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形成创新共同体协同创新的新范式。
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机制。企业是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的主体,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南京PCT专利申请量前三位的均为在宁高校。这就迫切需要通过机制创新,让真正敢创新、能创新的企业脱颖而出。建议政府推出相关政策和资金,在企业创新成果达标后给予奖励,而非事前拨款,促使企业在创新上从“被动响应”转为“主动造血”,锻造企业的内在创新动力。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通融合通道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成果转化的效能,是南京这座科教资源富集城市的必答题。在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新时期,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还需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一些难点堵点。
完善创业人才识别与评价机制。创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创业人员的直接科研成果转化的成功率是以中介为纽带的科研成果间接转化形式的两倍多。因此,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创业人才识别与评价机制,提高创业团队的成功率。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程序,对创业团队的人才结构、技术实力、市场前景等进行全面评估,筛选出具有潜力的创业项目和团队。
促进高校科研组织与评价机制创新。高校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方,其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创新直接影响科研人员的工作方向,应促进高校科研组织与评价机制创新。一方面,高校评价体系应将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列为衡量科研人员工作绩效的指标系列,让不同兴趣和特长的科研人员各显身手;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借其专业所长、优质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增效,助力高校科研成果从“深闺”迈向市场“舞台”。
创设科技金融数字评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持。南京应创设科技金融数字评价机制,通过整合企业、税务、海关、银行等多部门的数据,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对企业运营状态和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的金融支持。
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厚植融合土壤
高质量的科技供给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重要支撑。南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厚植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土壤。
聚焦全球资源的精准对接机制。通过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放眼世界,探寻前沿科技 “富矿”,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的对接与合作;建立全球科技人才库和项目库,精准对接国际创新资源。此外,还应加强对国际创新资源的跟踪和研究,及时掌握国际科技前沿动态,与本土产业精准适配、有机融合,为南京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优质创新资源。
激励进取、包容失败的工作机制。南京作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在科技体制改革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不仅要破除技术供需双方的交流“藩篱”,更要建立完善激励进取、包容失败的工作机制,为一线科技工作者撑起“保护伞”,让他们心无旁骛地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机制。营商环境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绝非简单的热情服务、硬件升级与资金扶持,更需练就专业 “内功”。密切追踪科技前沿动态,洞察行业发展风向,深度结合南京产业实践,量体裁衣,为科技企业定制个性化发展方案,打造近悦远来的创新创业生态,让科技企业扎根南京、枝繁叶茂。
南京是科教重镇,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上大有可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破浪前行、厚积薄发,定能书写南京高质量发展的辉煌篇章。
(作者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