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李花
“说好的打折券,却只能用于几款菜,还不能和其他优惠叠加使用,结果啥便宜也没占到。”“购买的代金券,平台竟然强制退款。”…… 如今,消费方式日新月异,商家的促销手段也愈发五花八门。代金券、团购券、打折券等优惠券,迅速成为市场新宠。然而,南京日报“听语+”平台近期却接到不少消费投诉,众多消费者发现,这些看似诱人的优惠券,实则暗藏“消费圈套”。
优惠券真的成了“圈套”?为一探究竟,“听语+”记者亲身体验了一次代金券消费,看看其中究竟存在哪些问题,维权之路又面临着怎样的挑战。
南报调查
消费者怒讨:
券里的“陷阱”防不胜防
在消费领域,想“薅羊毛”并非易事,不少消费者不仅没占到便宜,反而憋了一肚子气。生活小能手陈女士热衷于团购各类优惠券,“花小钱也能过精致生活”是她的口号。但即便经验丰富,她也在这条路上栽过不少跟头。
“第一次团购的打折券经历,真的让我气不打一处来。”陈女士回忆道,当时看到商家推出特价套餐,她和朋友觉得十分划算。心里盘算着,原价200多元的套餐,用打折券结算的话,只需100多元,这顿饭简直太值了。可到了结账时,商家却以“需按原价结算才能使用打折券”为由拒绝,理由是套餐已享受折扣,不能叠加使用。满怀期待瞬间化为泡影,陈女士和朋友很无奈。
网友们也纷纷分享自己遇到的“坑”:部分代金券虽标注“海鲜、特价商品等不可用”,但商家在结账时却不提前告知;有些团购券仅限特定座位或区域使用,却未在说明中标注,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使用无限制;还有团购代金券设置“需满5人使用”等人数限制,甚至在临近有效期时强制要求额外付费,否则代金券就会失效。更有不良商家先大幅提高商品原价,再推出代金券促销,看似优惠,实则优惠幅度大打折扣。
记者亲历:
使用规则“变脸”令人咋舌
代金券的“坑”究竟有多深?维权又会遭遇哪些难题?近日,记者展开了一次亲身体验。
5月底,记者在抖音平台看到一款极具吸引力的哈根达斯代金券:仅需9.9元就能抵扣60元,可在全国280家店使用,其中南京有两家。更让人惊喜的是,购买须知明确写着:“除尊礼卡礼券及提领券外全场通用,单次消费不限制使用张数。”按照这样的说明,记者认为,全场产品都能任选,且可随意使用多张代金券,于是果断购买10张。
6月6日上午10点多,记者依据使用说明来到哈根达斯大洋百货店。当表明想用代金券消费时,店员却告知,在店内系统中,该代金券仅能用于两款蛋糕冰淇淋(价值258元),且每次只能使用一张。这意味着,原价258元的蛋糕,用一张券抵扣60元后,记者仍需支付198元。
“现在抵用券的使用说明就是如此,我们内部消核系统也是这样设置的。”店员解释道。记者当即查看抖音上的代金券,发现购买须知不知何时已被更改:限定为“哈根达斯蛋糕冰淇淋330g趴趴熊和黑巧樱桃蛋糕冰淇淋二选一可用;单次消费最多使用1张团购券” 。
面对如此变故,记者向店员展示了购买时的页面截图,质问购买须知为何能随意更改。店员表示无奈,称代金券并非店内销售,系统设置也不是店面能左右的。随后,店员当着记者的面联系了哈根达斯客服。
维权之路:
困难重重,道阻且长
6月6日上午,哈根达斯客服给记者打电话。记者详细陈述了购买代金券的情况以及到店后遇到的问题,并告知购买时的页面截图内容,强烈质疑购买须知随意更改的合法性。客服人员承诺会进行核实,并记录记者的诉求,随后让记者等待。
在等待无果的情况下,6月8日下午2:58,记者在抖音平台与商家客服联系,再次提交自己的诉求。“亲亲,这边给您补偿50元,可以吗?”商家客服第一次给出了解决方案。当记者表示不同意时,对方表示,需要反馈一下老板。
6月9日8:44,平台商家客服给记者发了一条信息:亲,这边给您两个蛋糕券可以么?同时,您的订单可以退款。
因为没有看平台客服信息,记者没有及时回复。6月11日中午,记者表示不同意6月9日的方案,并坚持按照记者购买时的购买须知进行消费。但抖音商家客服一直在“亲亲,抱歉”,并表示,他们能申请到的解决方案就是:给记者两张蛋糕券,但对于为啥出现这样的问题却只字不提。
面对这样的结果,记者第一时间向南京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对方经过核实后给记者回电表示,哈根达斯是全国品牌,总部不在南京,店面没有更改使用说明,如果记者需要投诉,需要跟哈根达斯总部所在地的消协联系。6月11日下午,记者一方面向哈根达斯客服热线拨打电话且亮明身份,另一方面,记者向上海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6月11日16:12,哈根达斯相关人员给记者打电话,表示这个“购买须知”的变化是他们内部工作失误导致的,向记者道歉。另一方面,经过他们的内部讨论,决定可以给记者“全场通用、可叠加使用”的平替方案:给记者同价值的代金券码。
律师观点
理性消费,勇敢维权
优惠券是商家刺激消费的常用手段,但部分不良商家却借此“挖坑”。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前指出,商家发放优惠券与消费者构成合同关系,受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约束。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若商家发放优惠券时行为规范,能充分、如实披露优惠券的功能和使用要求,且相关约定合法合规,未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自然也应遵守优惠券的使用约定。消费者在取得优惠券时,切不可盲目领取,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使用须知,做到理性消费。例如,曾有消费者因未看清优惠券“仅限工作日使用”的条款,在周末消费后无法抵扣,最终产生纠纷。
法律同样为消费者权益筑起坚实防线。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真实、全面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严禁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若商家故意采用附链接、缩小字体等不明显的提示说明,或通过歧义性、片面性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甚至擅自篡改优惠券使用条款,将承担未如实告知、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的法律责任。一旦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优惠券取得价格的三倍,且最低不低于五百元。此外,优惠券使用规则属于格式条款,当商家与消费者对条款理解产生偏差时,法律明确规定应从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解释。
消费者若不幸“踩坑”,千万不要自认倒霉,而是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宣传页面等相关证据,勇敢维权。维权途径多样:若优惠券通过平台获取,可先向平台投诉;若是商家直接发放,或平台未能妥善解决,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若平台存在违规行为,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若消费者损失较大,或通过投诉未能解决问题,还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能有效促进商家合规发放优惠券。同时,也需要新闻媒体加大监督曝光力度,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净化优惠券发放和使用环境,彻底根治优惠券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