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江瑜 王茸 通讯员 张定生
“现在是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候,我请求组织暂时保留我的员额法官,重新穿上法袍是我战胜病痛的唯一动力。”
今年3月,病床上的史俊杰无力地抬起缠绕着输液管和检测仪器的手臂,抓住前来看望他的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梅海洋,虚弱地说。
此时,他已因肠癌进行了第二次手术,精气神大不如前,可一想到能重回法庭,眼里仍亮起了闪闪星光。
史俊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庭四级高级法官。从业33年,他与病魔斗争了22年,哪怕日日被疼痛折磨,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工作岗位。拿起手中的法槌,坚守心中的公平正义,这是他人生最大的意义。
但是,奇迹没有发生。2个月后的5月18日凌晨,史俊杰离开了人世,离开了他眷恋了一辈子的审判席。
追悼会上,与史俊杰相识30多年的老校友,江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传松这样评价他——一位基层法官深深的法治情怀和对审判事业的终身坚守。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
不惧病魔折磨,坚守审判席20余载创下多个“首例”
1992年,史俊杰从中南政法学院(现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进入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
当时,科班出身的法官很少,史俊杰扎实的法律功底让他成为整个法院的“百事通”,不少同事都喜欢找他讨论法理和案例。“他就像为法律而生,每一条法条都能记在脑子里。”熟悉他的江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吕润进说。
天有不测风云。1999年史俊杰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这种病被称为“不死的癌症”,会让患者的脊柱逐渐失去弹性和韧性,且无法根治。
史俊杰的身体越来越僵硬,连脖子都无法转动,最严重时,走路不能超过200米,穿一件衣服要20分钟。
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法院特批他每天只上半天班,史俊杰却说,“我休息半天,案件就会延长,当事人是等不及的。”
在史俊杰办公室的众多锦旗里,有一面是原告孙女士送来的。多年前,她与被告因房屋买卖问题对簿公堂,庭审时,孙女士看到审判席上的史俊杰斜倚在法椅上,用手臂支撑着身体,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她一气之下投诉法官坐姿“不雅”,态度敷衍。“去法院拿判决书时我才知道史法官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孙女士说,她不仅当场撤销了投诉,还送来了锦旗。
病魔从未影响史俊杰对法律道义的追求。翻开江宁法院近20年的案例,首例“阳光权”纠纷案、首例医疗事故纠纷案、首例在校大学生健康权纠纷案、首例大巴车停车造成乘客死亡案……许多个“首例”背后都有史俊杰的名字。
在一起“小区围墙倒塌案”中,居民车辆被倒下的围墙砸坏,车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修理费、贬损费等4万余元。史俊杰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确实存在违约责任;此外,哪怕车修好了,价值也比不上没有大修过的车辆,于是支持张某贬损费的诉求,这在当年尚无先例。此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成为全国推广的典型案例。
在另一起“少年输血感染丙肝案”中,当事人李某15岁时输血感染上丙肝,多年来,亲朋好友怕被传染,都远远地避着他,这给他身体和精神带来了很大痛苦,他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1.95万元。史俊杰接手此案后,一天夜里,突然接到李某打来的电话,称受不了长期被冷落的生活,不想活了。史俊杰艰难地从床上起身,拦了辆“马自达”就赶了过去。在李某家里,史俊杰和他聊了2个多小时,彻底打消了他的轻生念头。
事情虽暂时解决,可史俊杰的心始终拧着,很想为李某讨回公道,但当时献血法没有出台,缺少法律依据。史俊杰不愿放弃,翻阅了大量资料,并多次向市中院和省高院的资深法官请教,后在一份会议纪要里找到了依据,最终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经媒体报道,全国有十多起因输血感染丙肝案件的当事人找到江宁法院,史俊杰不顾工作繁忙一一接待,告诉他们维权的法律依据。
这起案件办结后,史俊杰养成了一个习惯——收集各类会议纪要。曾给史俊杰做过书记员的吴晓英在整理其遗物时,就发现了好几大本分类整理的会议纪要。
“看到每一页都有他写下的注释时,我忍不住流泪,只要有一线可能,他都想让当事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他的这个‘理想’至今都在影响着我。”吴晓英哽咽道,在史俊杰的影响下,如今的她已成长为一名律师。
2011年,史俊杰又被查出患有大动脉炎,3根通往大脑的大血管已经闭合了两根,只剩一根在向大脑供血。
疼痛打不倒他顽强的意志,疾病击不垮他执着的信念。20多年里,史俊杰平均每年审结案件200余件,咬牙忍痛换来的,是当事人无数声发自肺腑的“谢谢”和墙上层层的锦旗。
用一生的执着,追求法律最大的公平
什么是法律的公平?史俊杰用自己顽强的生命之光,一笔一画写下了答案。
江宁区秣陵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劳动争议仲裁员刘守保曾跟史俊杰实习过8个月,这短暂的经历影响了他的一生。
“我主要负责处理劳动纠纷,史法官常叮嘱我,要站在劳动者角度思考问题,尤其‘心不能歪’。”刘守保记得,一次,一名女工因单位从江宁区搬到了江北新区,每天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于是将单位告上了法庭。
为核实情况,史俊杰从女工家门口出发,先乘坐公交车去江北的工厂,再乘地铁回来。亲身“体验”后,发现无论使用哪种交通工具,单程最短要1.5个小时。后在史俊杰调解下,企业不仅同意解除女工的劳动合同,还给予了一定补偿。
“我至今都记得他弯着腰顶着寒风赶公交、乘地铁的身影,这么多年,他的敬业精神和对法律的执着,始终在鞭策着我。”刘守保说。
“95后”的法官助理张宇琪谈起师父泪流满面,“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尤其是他对法律的理解和发自内心的善良。”
张宇琪告诉记者,一次,当事人要求分配母亲留下的房产,一纸诉状将父亲告到法庭。这起案件并不难判,但史俊杰了解到,年迈的父亲还在做保安维持生计,这套房也是他的唯一住房,如果简单判决房屋由原、被告双方按份共有,不仅不能解决父子矛盾,老人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了。通过翻阅大量资料寻找法律依据,最后史俊杰确认了原、被告在案涉房屋享有的份额,还给老父亲设立了居住权,让其可以在这套房屋里安享晚年。
本着内心道义,用心公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这是史俊杰办案的一贯原则,也是他孜孜追求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生动诠释。
对史俊杰而言,“公平”不仅是一份判决书。在一起“包工头欠薪案”中,建筑公司老板跑了,欠下了周某等4名工人4万多元工资。案件判决不难,但工人很可能胜诉也拿不到欠薪。面对激动又无奈的劳动者,史俊杰十分同情,对他们说:“案件先不判,你们把老板找回来。”
一个月后的一个下午,病情加重的史俊杰正在医院做治疗,突然接到周某电话,“老板在马鞍山找到了。”他立刻停止治疗,赶往法院准备调解。起先,老板一直耍赖,史俊杰告知,他如果败诉,将进入建筑主管部门的黑名单,从此在江宁区接不到业务。这一调解就是好几个小时,最后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法律威慑作用下,老板同意还钱。当晚,史俊杰看着工人们拿到血汗钱,才放心地拖着疼痛的身体回家。
史俊杰眼里的“公平”,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原告李某生产时,发现胎儿肩部卡在产道中,随时有窒息死亡的可能,此时剖宫产已来不及,关键时刻,助产人员采用了“旋肩”方法,最后胎儿顺利生产,但臂神经丛损坏,一条胳膊永远抬不起来。李某遂将医院告上法院,史俊杰认真研究了案情,最终判决医院不担责,理由是“在生命与健康发生冲突时,选择生命第一是正确的”。
“老史办案时,常会考虑判决结果对社会的影响。”熟悉史俊杰的同事张定生说,“这起案件他和我说过,如果保障生命的行为得不到法律保护,那再有类似危急时刻,医护人员很可能不愿承担风险去抢救生命,他认为这是不对的。”
正如史俊杰生前常摆在嘴边的话——只有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才是法律赋予的最大公平。
“这就是我的师父。”张宇琪骄傲地说。
以满腔热忱,倾囊相授“传帮带”
得知史俊杰离世后,他曾经的书记员吴晓英写下一篇随笔——《亦师亦友的师父史俊杰》,回忆与其相交20余年的点点滴滴。
“师父对审判工作饱含热情,一言一行无不是我的榜样。”吴晓英记得:一对父母因女儿自杀情绪悲愤,他拖着病体去横溪探望;得知当事人要跳楼时,他不顾身体疼痛一路小跑赶往现场;被众多情绪激动的劳动者围着时,他扯着嗓子一遍又一遍耐心释法说理安抚情绪……“我劝过他,既然身体不好,可以将一些疑难复杂矛盾大的案件转出去,师父却斩钉截铁地对我说,‘法官不能拒绝裁判’。”
史俊杰做到了!站在审判席上33年,除了生命最后时刻还没来得及办理的案件,他只转出去一起案件,那时的他因大动脉炎突然晕倒,进了ICU急救。
更令吴晓英感动的,是史俊杰对她人生的鼓励和指导。如今已成为律师的吴晓英并非科班出身,是史俊杰建议她参加司法考试,吴晓英对自己没有信心,史俊杰盯着她报了名;考试当天,又是史俊杰与妻子一起送她进考场。然而,这次“尝试”以9分之差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失之交臂,“我本已放弃,是师父一再劝我要坚持为理想拼搏,还买了好多资料送给我……如果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说到这些,泪水终于在吴晓英眼里决堤。
在法官助理谢雨眼里,史俊杰是名副其实的“严师”,“他特别细心,总能找出我判决书中的错误,连逻辑不对的地方都会指出,一开始我还有些不服,时间长了,我发现自己确实进步很大。”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史俊杰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无微不至。
2023年开始,江宁法院房地产庭“案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史俊杰找到庭长李青,主动要求承担所有的诉前鉴定工作。李青十分了解史俊杰的身体情况,也清楚诉前鉴定的难度以及他手上还有近百起案件待审理判决,婉拒了他,还劝他多注意身体。
谁知第二天,史俊杰再次找到李青,“老同志为大家多分担一点,年轻人就会轻松一点。”面对坚持的老法官,李青只好点头。
就这样,史俊杰一个人撑起了全庭诉前鉴定操作的所有事务,他提起的鉴定不仅无一差错,部分案件因他的提前介入得以调解,为庭里的年轻法官办案节省了不少时间。
矢志不渝,为审判事业燃烧至生命尽头
史俊杰对法律的热爱刻在了骨子里。
谢雨记忆中的史法官,总是佝偻着背拎着法袍在办公室和法庭间穿梭,还会笑眯眯地和她说,“我要去和当事人斗智斗勇了。”有时他一个上午能开三四个庭,不知疲惫。
“不开庭的时候,史法官会斜倚坐在办公桌前,可只要有人和他谈案子,整个人立刻进入状态。”谢雨说,大家都喜欢和他研究案子,在他心里法理重于一切,哪怕面对领导,他也会拍着桌子直言不讳:“你讲得不对。”
“他就像一个太阳,永远有取之不尽的能量。”谢雨红着眼圈道。
2024年6月,命运的魔爪再次伸向了史俊杰,这一次他被查出了肠癌。
李青打算去医院看望他,史俊杰得知后,叮嘱他把自己没写完的判决书带来,躺在病床上时他可以继续写作。
“其实那时的他非常痛苦,不停呕吐和翻身,可他说,办案是他的精神支柱,如果这根支柱垮了,他也就垮了。”李青道。
因身体原因,史俊杰无法坐在电脑前敲键盘,30多年来,他的判决书都是手写而成,一份判决书10多页至20多页,字里行间都是他对法律的理解与热爱。
在女儿史晗越眼里,父亲就是个“工作狂”,回到家除了看书学习就是接打电话。他习惯把电话留给当事人,随时解答对方疑问。就连一家人一起散步时,父亲也常常边走路边打电话讨论案情。
被查出肠癌后,史俊杰动过两次手术。“第二次手术后,他出了手术室就开始盘算自己的病假,考虑什么时候能重返岗位。”史晗越道。
父亲对法律的热情也感染了女儿,高考那年,在史俊杰建议下,史晗越所有的志愿专业都填着“法律”,且“不接受调剂”。
都说法律无情人有情,史俊杰对法律的爱,是一种超越法理的大爱。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他得知孩子患有尿毒症,夫妻双方都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处理完案件后,史俊杰以“方便联系”为由,加了孩子父亲微信,默默转了5000元过去,还主动联系民政局询问能否申请救助。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年迈的父亲多次从外地赶到南京配合庭审,每次离开时,史俊杰都要塞给他几百元钱,让他吃顿饱饭,再买上回家的车票。“师父,你为什么每次都给他钱?”吴晓英问出了自己的疑问,史俊杰叹了口气回答:“可怜天下父母心。”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史俊杰从不对人言。待他离世后,亲朋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资助贵州山区的儿童,每月200元生活费,至今已有7年。
随着身体越来越差,家人和朋友都劝史俊杰退出法官员额,转到相对轻松的岗位,但史俊杰拒绝了。
择一行,终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史俊杰每天都被病魔折磨得虚弱不已,却仍会关注社会热点法律事件。
吴晓英忍不住问:“你这样值得吗?”
史俊杰使出全身力气扯出一个笑容——
“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