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25〕22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临空经济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南京服务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南部区域新兴增长极,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南京都市圈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南京“两地三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完善示范区综合运输体系,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构建临空产业体系,统筹区域规划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建设国际开放枢纽、临空产业高地、航空科技创新区和绿色智慧空港新城,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支撑。
——到2027年,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持续提升,禄口机场实现旅客吞吐量达到4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5万吨,其中国际货邮吞吐量超过15万吨。形成有较强影响力的航空动力系统等产业集群,成为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高端要素资源平台和绿色智慧空港新城的功能框架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显著提升,服务长三角、南京都市圈和联通国际的能力得到增强,临空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到2035年,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禄口机场实现旅客吞吐量7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其中国际货邮吞吐量超过25万吨。示范区综合服务功能完备,营商环境与国际全面接轨,国际高端要素加快集聚,高端临空产业体系完善,集交通枢纽、产业高地、国际门户三大核心功能于一体的发展格局形成,国际性、现代化、生态化、智慧型临空经济示范区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综合运输体系
1.持续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巩固拓展与欧、美、RCEP等国家的航线,构建全球客货运航线网络。积极争取支持建立江苏本土航空公司,加大对基地航司的航线航班资源配置,争取国际航权和时刻等资源供给。积极引进以禄口机场为主运营基地的货运航司,支持基地航司持续扩大机队规模,在航空快件、生产物流、跨境电商、冷链物流等细分领域形成独特优势。争取省级层面国际航空货运发展激励政策,加大国际货运航线培育支持力度,打造特色精品航线。(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南京边检站、东部机场集团;以下各项举措均需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推动落实,不再另行列出)
2.构建高效集疏运复合枢纽。推动宁扬宁马、宁宣等城际铁路和市域快线引入禄口机场,推动禄口机场与区域高速公路网、快速路网、普速路网的深度融合,依托仪禄、禄全高速公路及宁宣高速、126省道改扩建工程,加快形成“高速环+快速环+普速环”的路网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南京地铁集团、东部机场集团)
3.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发挥空、铁、公、水多式联运集成优势,加强与海港、高铁枢纽经济区的联动,大力推进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形成高效协同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统筹实施客货空铁联运方案,推进南京南站等高铁站与禄口机场的快速联通,构建直通机场的高铁网络。探索数字联运服务,推进空铁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技术标准、信息平台等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雨花台区政府、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南京经开区管委会、东部机场集团、南京港集团)
(二)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4.拓展现有平台功能。加快中国邮政国际货邮综合核心口岸建设,支持开展“一点清关”试点,推动中邮航依托邮政运力网络与物流集成商合作,打造“国际快件+跨境电商+国际邮件”的多功能口岸平台。发挥快跨一体化项目优势,探索实施较低的查验率、较快的出口退税政策,创新高效退换货流程和海外仓优先政策。进一步推进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电商稳量提质,拓展美妆、酒类等多品种跨境电商产品进口种类。支持建设航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拓展货物全程跟踪、在线退税/结汇、保险等增值服务。推动苏州异地货站申请专业型前置货站,拓展安检、海关监管、组板集拼等服务功能,加快在省内城市设立异地货站、城市货站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邮管局、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东部机场集团)
5.强化特色竞争优势。推进民航科技创新基地(南京)创建和适航审定技术服务机构组建,促进适航审定功能落地,引导民航大飞机及低空经济产业在示范区内集聚孵化,引进培育航空器及零部件企业。支持示范区有关单位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新标准规章研究制定,带动新型航空器、低空检验检测及服务保障等关联企业在示范区配套集聚。依托禄口机场打造低空安防、“民航客机+直升机/eVTOL”商务及医疗接驳等精品低空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东部机场集团)
6.提升更高能级开放。支持示范区申建自贸区联动创新区,推动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案例在示范区复制推广。支持申报空港综保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优势,探索建设航空飞机维修基地,规划培育飞机租赁、航材保税、生物医药保税研发生产等临空重点产业。支持溧水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加快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项目建设,推动项目资产国有化。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的企业孵化中心,推进示范区内载体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东部机场集团)
(三)构建临空产业体系
7.加快打造三大产业集群。支持示范区打造航空制造、高端装备、低空经济三大产业集群,提升航空产业竞争力。依托大飞机规模化华东推进办供应商资源,制定产业链图谱,支持区内企业进入供应商体系,形成国产民机零部件产业华东集聚区;支持区内重点企业强化技术攻关、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形成品牌效应;支持整合南京适航技术创新资源,完善示范区低空经济产业链图谱,加大低空整机制造链主企业招引力度,打造多业态低空经济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投促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
8.着力培育四个特色产业。聚焦航空服务、现代物流、会展商务、数字贸易四个细分领域,积极发展临空高端适配型产业。引进主基地航空公司,鼓励现有基地航司优化升级,引导航空联盟协会、区域总部集聚,打造全国模拟机培训基地。支持引进航空货代、电商头部企业,推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和分拨中心等落户。发挥过境免签政策效应,探索出台旅客中转补贴政策;完善会展载体的配套功能建设,打造优质品牌展会。支持示范区推广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模式,建成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重要承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贸促会、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
9.超前布局临空未来产业。重点布局生命健康、空天科技、绿色低碳等临空未来产业,抢占产业发展先机。支持示范区集聚生物制品骨干企业,建成长三角生物制品产业高端产品研发中心、商务中心及供应链服务中心。支持示范区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打造空天科技创新基地和空天科技产业发展主阵地。支持示范区建设国内领先的近零碳绿色物流园区和循环利用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
(四)统筹区域规划建设
10.深度参与机场三期建设。加快推动禄口机场三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优化货站及机位布局。支持示范区参与机场功能布局优化,完善航空货运、智能仓配、临空服务等功能区建设,打造临空产业集聚区。推进机场疏解相关配套功能,推动示范区核心区域与机场三期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国资委、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东部机场集团)
11.统筹功能空间规划。强化全市各类规划对示范区建设引领,加快示范区与禄口、柘塘两大新城建设,完善临空教育、医疗等基础配套,引入高能级基础配套设施,统筹临空会展场馆建设,推进会展配套业态导入和设施建设。提升示范区空间活力,完善15分钟城镇和乡村社区生活圈,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东部机场集团)
12.协调区域板块建设。整合产业、人才、项目等资源,强化示范区与都市圈毗邻区域的设施互联、功能互融、产业互动。高质量推进宁博、宁句一体化合作示范,打造长三角跨界合作示范区。创新禄口机场服务方式,提升机场城市候机楼综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高淳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东部机场集团)
(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3.巩固提升通关便利化优势。在示范区优先开展海关认证企业试点,支持落实7×24小时通关工作机制,设置通关绿色通道。强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支持示范区内海关监管力量优化整合。支持企业在境外选址建设运营海外货站等物流设施。全面提升机场指定监管场地的快速检测能力。支持与物流龙头企业共同开发中转联运产品,探索出口空运联程转关快速验放政策。建立基于信用管理的托运人白名单制度。支持更多企业纳入出入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锂电池、化妆品货物运输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南京边检站、东部机场集团)
14.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支持南京本土货代与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合作。适度超前完善禄口机场冷链、医药、活体动物、危险品指定监管场地以及“空空联运”中转场地等货站设施。鼓励与头部企业建立航空冷链仓储分拨中心。积极申报禄口机场肉类进境口岸,支持申请7类危险品出口资质。探索开展网购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南京边检站、东部机场集团)
15.强化临空指向企业服务。争取加大示范区民航业开放力度,加快推进航油、航材、航信、飞机租赁等领域市场开放,鼓励外资和民资进入民航业。建立示范区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现多评合一。积极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对示范区内临空指向性重大项目在用地、立项、贷款、生产、上市等方面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东部机场集团)
三、保障措施
16.完善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市级相关单位参与的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稳步推进示范区相关规划落地,制定印发示范区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支持示范区管委会优化机构职能,强化统筹各方资源能力。支持市内涉航国企、航空航天类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向示范区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新成立涉航国企或市属企业新成立子公司、市基金投资的临空相关企业落户示范区。在“上派下挂”工作中注重选派熟悉临空领域干部开展双向交流。探索将基地航空公司飞行员等特殊人才纳入有关人才奖补范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投促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江宁经开区管委会、溧水经开区管委会、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南京边检站、东部机场集团)
17.加强用地要素保障。支持优化调整示范区城镇开发边界。支持示范区申报国土空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充分挖掘盘活存量资源。对示范区内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指导示范区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对省重大项目亟需耕地补充指标,经市政府同意一定范围内先行借用调剂。探索建立示范区范围内重大项目会审机制,支持临空管委会深度参与示范区内产业用地决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
18.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临空指向性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示范区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示范区与省、市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资金项目直接申报。加大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对航空航天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航空制造及维修、临空高科技、临空服务等产业发展。支持设立示范区市场化运营主体,探索“市场化运营公司+产业基金”和“专项债券+REITs”等模式,承担示范区发展工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东部机场集团、南京紫金投资集团)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