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记者 祝东秀 通讯员 吴华婧) “现在的母婴室宽敞明亮,设施齐全,为我们亲子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让我们有了更好的体验感……”近期,栖霞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对栖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组开展巡察期间,收到游客对母婴室设施简陋、婴儿用品不齐备的问题反映,经过核实,随即推动景区母婴室改造,着力营造温馨舒适、人性化的游览环境。
这是栖霞区以巡促改、办好惠民实事的一个生动例证。近年来,栖霞区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强化巡视整改流程指引”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全周期明责任、全过程抓整改、全覆盖督落实”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可视化、系统化、闭环化”的“三化”工作法,一体规范省委巡视和市区两级巡察整改工作,推动解决整改“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有效提升全区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上。
为确保各责任单位照单履职、扎实整改,在整改之初,栖霞区委巡察办创新推进“可视化运行”,让整改要求一目了然。每轮巡视巡察反馈后,由区委巡察办牵头,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并同步向分管区领导报送“整改提醒函”,让整改任务、整改时限“看得懂、办得了”。
“为避免‘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我们根据上级要求专门制定出台了《栖霞区巡视巡察整改交接工作办法(试行)》,对于整改任务牵头领导涉及职务和分工调整的,编制交接任务清单,确保整改‘接力棒’顺利传递。”栖霞区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
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和要求后,构建切实有效的机制,方能保障执行时“条修叶贯”。栖霞区坚持“系统化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巡察期间推动开展立行立改工作办法》《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巡察整改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通过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深层次问题。近年来,通过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推动相关部门围绕债务化解、项目招商、干部管理监督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91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堵塞风险漏洞。
“我们将反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需要加大力度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细化分解到17家牵头单位和近40家参与单位,持续跟踪问效……”栖霞区委巡察办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反馈情况,督促各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巡视巡察整改效果好不好,关键看老百姓是否满意。在“闭环化施治”环节,栖霞区将群众评价作为重要考量,完善《栖霞区委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的形式,全面收集对整改成效的真实反映,力求精准客观评估整改实绩,以群众可感可及的整改成果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实行‘三化’工作法以来,在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中,共推动解决民生实事17件。”栖霞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以巡促治,把‘后半篇文章’做得更实,使巡视巡察成果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