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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5〕20号)

2025-04-28 09:52:55|图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5〕20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19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责任编辑:杨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