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5〕1号)

2025-01-27 09:48:21|图文来源:南报网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

一件事”实施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5〕1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推进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9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4〕65号)精神,加快南京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加快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大幅跃升,我市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走在前列。

(一)2025年度

——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2025年度“一件事”工作任务;实现2项我市特色“一件事”运行实施;推动至少1项我市特色“一件事”成为省级示范。

——优化江苏政务服务网南京旗舰店“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电脑端),在“我的南京”企业版(宁企通)同步建立企业“一件事”专区(移动端),在“我的南京”个人版同步建立个人“一件事”专区(移动端)。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

——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政策专员队伍,实现与12345政务热线民声接听员三方联动。

——建成市区两级数据直达专区并完成与省“苏在线”平台对接,实现国垂、省垂系统“一件事”相关数据回流。

——完成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优化升级,建成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专场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

(二)2026年度

——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2026年度“一件事”工作任务,争取至少1项国家或省试点任务;实现2项我市特色“一件事”运行实施。

——提升“宁宁”在“我的南京”企业版、个人版中的智能搜索、答案精准推送能力,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智能化导办服务。

——使用市建业务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全程网办。

(三)2027年度

——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在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中所有事项全覆盖。

——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2025年度

1.加快“一件事”重点任务落实。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部落地运行,推动至少1项我市特色“一件事”在全省推广复制。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2个我市特色“一件事”并运行实施。(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

2.扩大“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事项覆盖范围。优化江苏政务服务网南京旗舰店“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宁企通”移动端接入企业“一件事”服务应用,“我的南京”个人版接入新生儿出生等更多个人“一件事”服务应用,逐步覆盖至就业、婚育、养老等多个领域。(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大数据集团)

3.设立“一件事”线下服务专窗。按照省统一标准和要求,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申报、咨询和帮办代办服务。开展专窗工作人员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丰富政务热线“一件事”服务内容。完成13个已实施国定“一件事”主题问答集编制录入工作,2025年新增“一件事”事项,按照“实施一项、编制一项”的要求,及时推出相应主题问答集并对内容进行动态更新。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政策专员队伍,实现与12345民声接听员在线三方联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

5.升级“宁企通”政企互动服务功能。优化“涉企资讯发布中心”,提供涉企“资讯推送、问卷调查、活动邀请”服务。优化“民营企业融资对接专区”,提供“融资需求发布,金融机构对接,金融产品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6.深化“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扩大“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事项覆盖面,将更多人社、医保等部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优化市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制定政务服务大厅个人、企业服务专区调整方案,优化政务大厅功能分区,建成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提供“政策咨询、平台注册、申报指导、帮办代办”等综合性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政策解读、申报培训、专家指导”等专场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8.推动“政务港”提档升级。编制全市涉企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拓展政策、金融、人才、数据等增值服务内容,联动市区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送服务进港”活动,实现“园区事园区办”。(责任单位:市数据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建成数据直达专区。在市级数据直达专区联通“苏在线”平台基础上,完成各区数据直达专区建设,推动垂管系统数据及时回流,实现省市区三级数据互联互通,为“一件事”办理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完善人口、法人等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组成部门)

10.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根据省电子证照制发任务清单,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电子证照制发归集工作。实现市级自建系统产生证照“应归尽归”,推进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常用证照的电子化应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实体证照“免提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1.开展基层政务服务人员管理省级试点。在栖霞区试点基层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统一管理工作,在浦口区探索基层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路径,逐步建立全市基层政务服务队伍管理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数据局,栖霞区政府、浦口区政府)

(二)2026年度

1.推动“一件事”任务落实。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新一批“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运行,至少争取1项国家或省试点任务在我市先行先试,推行医疗机构开办、城市道路占用挖掘2个我市特色“一件事”并运行实施。(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

2.加快政务服务智能化应用。依托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持续深度训练“政和紫金”政务模型,提升“宁宁”在“我的南京”企业版、个人版中的智能搜索、答案精准推送能力,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智能化导办服务。(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对使用市建业务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情形精细化梳理,推进申报材料电子化,实现一个办事情形、一套精确材料、一张电子申请表、一份专属办事指南,相关事项100%全流程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组成部门)

4.进一步拓展“宁易办”系统覆盖范围。对接适配全市医保自助服务系统,实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自助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医保局)

5.完成市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大厅智能化导引、智能交互、远程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6.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试点。在浦口区编制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和办事指南,选取部分共性高频事项试点在全市范围通办。(责任单位:市数据局,浦口区政府)

(三)2027年度

1.推动电子申报材料、电子签名、电子印章跨部门互通互认,实现我市4个特色“一件事”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

2.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南京都市圈通办。实现跨地域办理需求多的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社保卡居民服务等“一件事”跨域办理。(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

3.发布南京市“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评估报告。完善业务流程和系统支撑,进一步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效率和企业群众体验感。(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数据局统筹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编制重点任务清单,协调跨部门业务协同和跨层级数据共享。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的新增“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各重点事项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做好业务、技术力量配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合业务流程,确保“一件事”常态化运行。

(二)强化跟踪问效。发挥第三方政务服务监督员、12345热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多渠道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定期组织开展“部门领导陪群众走流程”等活动,并将部门参与情况纳入政务服务效能评估。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区各部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强企业群众知晓度。市数据局会同各区各部门,结合企业群众实际需求,推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举措,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

附件:1.国务院和省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2.南京市“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事项清单

责任编辑:杨静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