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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1项

2024-07-31 07:48:57|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南报网讯(记者 余梦迪)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我省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6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27人。

为了更好地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我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2006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于2013年进行修订。此外,我省还结合实际,制定昆曲、淮剧、宜兴紫砂保护等60部地方性法规,形成上下贯通、总分结合的法规体系。

在项目保护管理方面,我省深入开展非遗资源普查、挖掘、整理等工作,整理出具有突出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遗资源线索28922条,完成300多个重点调查项目。对于高龄非遗传承人和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采取抢救性记录方式,完成大量数字记录工作,确保非遗核心技艺永久存续。此外,我省通过健全项目名录体系,形成门类齐全、科学合理的四级名录体系,并定期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情况评估,提高项目保护与管理水平。除了增强传承人后备力量,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将评估结果与传习补助挂钩,激励传承人守正创新、多出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注重创新与实践,在全国首创“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将形式多样的非遗展示、展演、体验活动植入景区“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已认定32个省级示范项目。南京秦淮灯会、泰州溱潼会船先后获评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十大优秀案例”和“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

作者:余梦迪 责任编辑:朱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