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张真庆 记者 王茸) 11月16日当天,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多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经过磅检测,车辆均超载百分之百以上。
10时20分许,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灵谷寺路发现两辆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便要求驾驶员按规定进行称重检测,结果显示两车均超载百分之百以上。
19时43分,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紫气路巡逻时,发现两辆运送渣土的重型自卸货车满载渣土且渣土外溢,疑似超载。经过磅称重检测,两辆货车总重量分别达到104吨和97吨,而它们行驶证上显示的荷载量均为31吨,属于严重超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扣留两车,要求驾驶员15日内至交警一大队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将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同时,车管部门还将对涉事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采取追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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