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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帮助近2.5万家企业修复信用

2022-09-23 07:23:04|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助失信企业“摘帽重生”

全省法院帮助近2.5万家企业修复信用

南报网讯(记者 张源源) 9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半年成绩单”,截至9月20日,全省法院共有2492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获得“摘帽”重生。 

良好的信用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与核心,企业一旦被纳入失信,将在融资、招投标方面存在诸多限制。今年3月起,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在一起恢复执行案件中,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运用查封到期股权、督促办理注销、指导办理债务抵销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企业正视案件,并主动偿还债务146万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的同时,也帮企业妥善化解了信用危机。 

在另一起涉19名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首先发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书》,严肃警告其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面临数项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正处于困难时期,无力发放工人工资,但还想努力挽救,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缓冲期限。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履约能力的影响,执行团队尽全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纠纷。一周内,企业负责人全力筹措借款,很快便以个人名义向所有19名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协议金额,该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专项行动要求,各级法院根据对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体检”的结果,建立可退出、需指导、应约束三类清单。其中将具有主动履行义务和纠正失信行为意愿,但暂时履行困难的企业,纳入需指导清单,指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经指导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删除失信信息;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且没有纠正违法行为主观意愿的企业,纳入应约束清单,继续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省法院探索纳失预警、纳失宽限期、信用修复证明等机制,引导企业从“要我履行”变为“我要履行”。同时,灵活采取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措施,努力减少对企业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要求对因疫情陷入困境的企业慎用纳失措施,给困难企业“喘口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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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源源 责任编辑:吴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