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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985元

2021-06-25 07:25:29|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985元

近11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南报网讯(融媒体记者 马道军) 每年7月1日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下月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目前的945元/月提高到985元/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的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此次提标,全市有近11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低保标准从2004年以来连续18年在7月份提标,年均增幅达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幅度提高年度增长幅度,从500元/月提高到了今年的985元/月。

除低保金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很多优惠帮扶政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水电气有线电视费用等减免,以及每年春节慰问。在物价上涨过快时,还发放物价补贴。据民政部门统计,每名低保对象每月获得的优惠减免达400元以上,也就是说,我市低保对象实际月人均收入已经达到1300元以上。

目前,全市共有在册低保户3.6万户,4.99万人,其中70%以上是重病、重残人员。他们唯有靠政府救助,才能确保基本生存。

“听说下个月我们又要涨‘工资’了。”当天,秦淮区洪武路街道棉鞋营社区低保户雍小双笑着对记者说。他口中的“工资”,其实就是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金和残疾补贴。

雍小双家庭是1999年就进线的老低保户,雍小双的妻子和岳母都是二级智力残疾人,女儿今年17岁,还在上学。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等救助金,几乎是他们家唯一的生活来源。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999年刚进低保时,该家庭每月仅有保障金460元。今年低保“提标”后,他们一家4口每月仅低保金一项就有3940元,能够更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记者了解到,2020年,我市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政府财政优先保障民生,全年支出低保金4.92亿元、特困供养经费2.21亿元、临时救助经费2690万元。同时,鼓励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2020年发放救助款物总额达1.2亿元,占募捐款物总额比例约87.5%,救助困难群体近2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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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道军 责任编辑:吴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