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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促进人民生活富裕幸福

2021-05-30 09:51:51|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创建文明城市,促进人民生活富裕幸福

——对话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春龙研究员

2020年11月,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南京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并以复查测评中省会、副省级城市第三名的成绩获通报表扬。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中,南京何以能够通过并以省会、副省级城市第三名的成绩获通报表扬?南京又该如何通过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人民富裕幸福?就此,记者对话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春龙研究员。 

创建文明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人民生活富裕幸福

记者:创建文明城市,对南京城市建设发展、人民生活富裕幸福,有哪些促进作用? 

张春龙:创建文明城市,对南京城市建设发展、人民生活富裕幸福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南京城市的整体协调发展。全国文明城市“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有助于南京自加压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营造“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环境。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指标,几乎都是围绕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展开,指标也是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主。因此,“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也必然会真正促进人民生活的富裕幸福。

三是全民动员参与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绝不是某个部门、某个区域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动员所有部门、全市人民去参与。因此,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本身就是整体提高居民的思想觉悟、道德素质,改善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弘扬风清气正社会风气的过程。 

体现“为民”理念,顺应“民意”要求

记者:南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着怎样的特点? 

张春龙:一是体现了“为民”的理念。从一开始,南京市委市政府就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为民”工程,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把解决百姓切身利益问题,比如清除影响市容市貌、影响百姓生活的卫生死角等,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 

二是顺应了“民意”的要求。在整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南京以多种形式直接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比如,通过“大走访”等活动走进社区、走访群众、倾听民声,广泛搜集、梳理群众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处理情况。

三是以“全民参与”为手段。调查显示,92.0%的人知道南京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57.5%的人所在的社区、街道或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36.3%的人参与过南京市组织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记者: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南京该如何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 

张春龙:江苏省会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的城市定位,决定了南京必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一是高标准、高要求创建和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国家层面提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南京在城市现代化建设方面不仅要提前实现现代化,更要以高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以高标准、高要求进行现代化的探索创新、总结经验、整体带动。 

二是持续回应南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要求。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仍然是南京改革发展方向。

三是直面民生中的难点问题,提高百姓满意指数。对于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比如,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看病难、住院难问题,交通堵塞、停车难问题等,需要直面而不是回避,需要逐步推进解决。

南报融媒体记者 宋广玉

作者:宋广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