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实名不实人” 警方开展“断卡”行动
11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于近日在全市近万处银行及通信运营商的营业网点张贴通告,敦促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的个人或单位在11月30日之前主动进行注销。
警方开展“断卡”行动
银行卡电话卡“实名不实人”,请尽快主动注销!
南报网讯 (融媒体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宁公宣)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11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于近日在全市近万处银行及通信运营商的营业网点张贴通告,敦促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的个人或单位在11月30日之前主动进行注销。
今年8月,栖霞公安分局马群派出所接到报案,受害人被骗130余万,警方经资金流研判发现大量取款地和卡片归属地在福建安溪和贵州黎平。栖霞警方迅速行动,主动出击,在贵州黎平抓获购买大量银行卡转账嫌疑人周某等人;在福建安溪抓获出售个人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共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银行卡65张、手机卡87张,涉案价值235.5万元,串并南京案件2起,外地案件21起。
记者了解到,10月10日全国部署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后,南京警方按照部署要求迅速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共计抓获涉嫌“两卡”犯罪嫌疑人233名,查获涉案银行卡427张,手机卡377张,物联网卡5万余张。
据了解,此次清理的手机卡既包括市民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警方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请广大市民要坚决杜绝使用本人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出租、出售、出借的行为;对于已经出租、出售、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的,持有人须主动前往所属银行或通信运营商进行注销;有遗失身份证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也要抽空去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有关犯罪线索,对查实的将根据《南京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关举报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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