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月12日起实行全面预约诊疗服务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服务。
取消现场挂号,急诊发热门诊除外,省卫健委发文要求:
江苏实行全面预约诊疗服务
3月12日起实行,取消现场挂号,急诊发热门诊除外
南报网讯 (融媒体记者 李花) 日前,江苏全域进入疫情低风险区,江苏医疗服务和医疗秩序也在逐步恢复,但低风险不等于没风险。为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服务。
《通知》明确要求,自2020年3月12日开始,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所有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取消现场挂号。对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等,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进行正常诊疗。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重点保障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停止开设方便门诊,缩减慢性病门诊号和普通门诊号。市民可通过网络挂号、手机APP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门诊现场自助预约、社区转诊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途径进行预约就诊。
慢性病患者开药怎么办?《通知》中也提到,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病情可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3个月;对于患者急需而暂未采购的药品,可通过临时采购、物流配送、送药上门等方式,解决患者用药需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用药需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加快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依托家庭医生团队,联合医联体上级医院专家提供医疗上门及家庭病床服务,切实解决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体的就医困难。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互联网+护理”、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需求。对于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做到“一人一诊一室(间)”,在候诊、结算、取药等环节保持患者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做好有发热、咳喘等症状患者的排查,对于可疑新冠肺炎病例,严格按照疑似病例转运要求及时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
专家提醒,疫情期间,市民可充分用上互联网“云门诊”,解决常见病、慢性病复诊,降低赴诊就医的交叉感染风险。如需到医院就诊,请尽量预约挂号,错峰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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