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闯入高速路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被判担责四成
男子闯入高速路被撞身亡
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担责四成,高速公路无需担责
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收费站出口闸杆拉起,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被一辆小车撞倒身亡。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承担主要责任。但陈某家属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昨日从新洲法院获悉,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肇事司机承担40%责任,陈某承担60%责任,高速公路无需担责。
2018年1月24日晚8点半左右,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汪集高速收费站出口闸杆起来时,越过闸杆进入高速公路。当晚9时10分,广水男子许某(化名)驾车正常行驶在江西回到广水高速公路上,而此时陈某已步入高速主道,车行至湖北武英高速公路武汉向41KM+00M处与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当场死亡,许某的车辆受损,事故现场惨烈。经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责任,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陈母将许某、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行使的是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责,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因阻止行人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属于安全管理工作,所以该工作并非高速公路管理处的法定职责。
因此,新洲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陈某其母交强险保险金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9万余元,合计20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记者梁爽 通讯员袁欢)
- “母亲抱幼女被撞”续:孩子系被撞飞落入肇事车内2018.11.30
- 南京四桥等5座大桥收费站将拆除 改为“感应计费”2018.11.30
- 南京交警借“神器”封高速 迅速伸缩可拦截3股车道 2018.11.29
- 江苏省内年底5座跨江大桥收费站“退休”2018.11.29
- 跨越发展 挺起骨架(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2018.11.27
- 江苏联网高速全面开启“扫码支付”2018.11.27
- 这名司机心真大!山西一男子高速上边开车边玩手机游戏被处罚2018.11.26
- 受雾霾天气影响 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均已实行特级交通管制(封闭)措施2018.11.26
- 11月26日起 江苏高速全面进入扫码支付时代2018.11.26
- 兰海高速车祸路段:曾发生事故二百余起近百人伤亡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