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惠台76条” 为台胞工作生活等提供同等待遇
苏台两地地缘相近,人缘相亲。9月12日,江苏省委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出台了76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在苏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扩大苏台两地人才交流与合作,并逐步落实台胞来苏投资、学习、就业、创业、生活享受与江苏居民同等待遇。
台资企业享受同等用地政策
记者注意到,76台“惠台”措施中,关于“积极支持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方面的意见共有34条,体量最大、分量最重。
其中提到,台资企业与江苏省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与所在地企业适用同等政策。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台资企业用地成本。
鼓励台资企业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在苏工作的台胞可参加劳模等荣誉称号评选
在深化苏台两地社会文化交融方面,江苏也出台了多项举措。
比如,台湾同胞参与江苏省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不受数量限制。江苏省有关播出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引进台湾地区生产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做数量限制。
在江苏省工作的台湾同胞可参加各级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省十大杰出青年、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评选。
台湾同胞还可按程序受邀作为各级人大特邀嘉宾和政协特邀代表,旁听人大、政协会议。
为台胞学习生活等提供同等待遇
“在江苏学习生活的台湾同胞,就是江苏人”。意见中还明确,江苏要为台胞来江苏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方面,重点解决台湾同胞在苏日常生活便利化的问题。
其中,教育方面,常住江苏省台湾同胞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江苏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江苏省符合条件的高校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并逐步增加招生数量。
在就业方面,鼓励和支持台湾地区大学生和青年来江苏省见习、就业。
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地区学生、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地区居民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台湾地区学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应聘到江苏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就业。
在各类保障措施方面,在江苏省工作的台湾同胞,可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江苏省常住的台湾同胞可按居住地规定同等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待遇。符合当地购房政策的台湾同胞购买住房的在首付比例、贷款申请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此外,台湾同胞可以持台胞证在省内入住各类宾馆酒店。省内各国际机场为台胞入境办证提供便利。符合条件的常住江苏省台湾同胞可办理居住地市民卡、游园卡、公交卡等,可享受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惠民政策。
- 生活不是追剧 年轻人别过上二倍速的人生2018.09.21
- 153张新旧照片见证40年变迁2018.09.20
- 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贴心服务企业发展2018.09.20
- 鼓楼组织中秋联谊活动 与台商台胞共庆中秋2018.09.19
- 微评天下(2018年9月18日)2018.09.18
- 南方各地全力以赴迎战“山竹” 防风救灾工作有序展开2018.09.17
- 往届生考研热度升高 理想高校就像“白月光”2018.09.17
-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助台胞享受同等待遇!江苏出台76条实施意见2018.09.14
- 47个提升效率的建议,收藏!2018.09.13
- 《啊,父老乡亲》直面农村现实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