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授予446人“南京市劳动模范”称号 一次性奖励7000元
4月26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南京市将授予446人“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据介绍,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命名工作每三年一次,本届劳模推荐范围为: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经过严格的推选、审核以及公示等推荐环节,共产生446名市级劳动模范。从性别年龄民族看:女性101名,占22.6%;35岁以下青年64名,占14.3%;少数民族9名,占2%。从所属党派看,中共党员343名,占76.9%;民主党派9名,占2%;无党派人士4名,占0.9%;群众90人,占20.2%。
据悉,4月27日下午,南京市将在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市劳动模范命名大会,颁发奖章、证书,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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